近日,广州市环保、发改、工商、金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五部门印发了由4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实施联合激励措施19项、联合惩戒措施48项。
《备忘录》明确,各部门通过采取项目审批服务与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税收服务、土地使用和管理、融资便利化、保险服务、执法检查、表彰奖励、政策试点等方面10类共19项措施,协同推进守信联合激励。
《备忘录》规定,各部门通过采取市场准入或行政许可、财政性资金支持与优惠政策、土地使用、税收管理、管理便利、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差别价格及管理、公示、考核与表彰奖励、政策试点等方面10类共48项联合惩戒措施,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根据《备忘录》规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定期汇总后提供给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