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洲河属珠江口水系,流经深圳光明、宝安和东莞长安镇两市三地。流域面积388平方公里,流域内总人口417万,总污水产生量103万吨/日。茅洲河流域(深圳侧)共有污染源3.87万家。其中,工业污染源2.71万家,“三产”及面源污染源1.16万家。
随着近年大规模整治,茅洲河水质持续改善。2018年1-12月,茅洲河上游楼村、李松蓢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中游燕川省考断面氨氮、总磷同比分别改善66.3%和65.8%,洋涌大桥省考断面氨氮、总磷同比分别改善58.1%和72.5%,水质逐步接近地表水Ⅴ类标准;下游共和村国考断面氨氮、总磷同比分别改善49.8%和61.1%,实现不黑不臭。2018年12月,茅洲河洋涌大桥、共和村断面水质均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
一、茅洲河治理的主要做法
(一)以“一把手工程”引领全面治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茅洲河污染整治工作,李希书记担任省第一总河长,并牵头督办茅洲河污染整治,2018年6月11日,11月10日两次现场督导检查茅洲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张光军副省长定期召开茅洲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流域治理工作。深圳市委市政府将茅洲河治理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王伟中书记担任深圳市总河长和污染最严重的茅洲河河长,多次巡查调研茅洲河治理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明确要求“所有工程为治水工程让路”。陈如桂市长多次专题研究茅洲河治理工作,并带队深入调研, 要求“对照中央、省和市的部署,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好‘河长制’,确保完成治水提质任务”。黄敏副市长每周例会,每天调研,按照“项目化、表格化、数字化、责任化”狠抓任务落实,“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宝安、光明区委书记和区长靠前指挥,各部门全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全面治污格局。
(二)以全流域治理模式带动系统治污
茅洲河治理长期存在干支流不同步、分段治理、碎片化施工的弊端。深圳市在茅洲河开创性的实行“大兵团作战、全流域治理”,引入EPC模式,充分发挥“大兵团、机械化作战”优势,并推广至全市其他流域。据统计,深圳全市治水工地共有6万多名参建人员、1.3万台设备,人数相当于一个军。大型央企规范化管理和强大的资金、人才、技术及施工组织能力得到全面展现。
(三)以全覆盖水质监测支撑精准治污
一是对干流及一级支流开展“一天一测”,其中宝安11条,光明13条,长安9条,监测结果每天通报,每两周排名,精准掌握茅洲河干支流水质动态。二是对流域内7座水质净化厂“每日一报”,及时掌握水质净化厂进出水量、浓度的变化。三是对水质异常河流数据及时通报并排查整治,强化水质监测数据应用,每周整理水质异常河流数据,并交相关责任单位排查整治,及时跟进整治情况。通过水质监测倒逼宝安区、光明区和长安镇加快一级支流整治、污水管网及正本清源工作,完善“水质异常预警-排查发现问题-整治解决问题”机制,助力茅洲河流域精准治水。
(四)以最刚性监管手段倒逼源头治污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执法,持续开展“利剑二号”行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茅洲河流域共检查企业4.8万厂次,查处违法行为734宗,处罚金额1.27亿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宗(连续处罚总金额350万元),限制生产34宗,停产整治28宗,查封扣押33宗,移送行政拘留22宗,涉嫌环境犯罪16宗。二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制定茅洲河、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限批方案,对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严禁审批污染项目。三是完成1314家汽修、农贸市场、餐饮等涉水污染源整治,严控面源污染。
(五)以左右岸联防联治保障同步治污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搭建“省生态环境厅+深圳市、东莞市+宝安区、光明区、长安镇”的茅洲河综合整治“1+2+3”工作框架。一是建立紧密型“一河两岸”的协同治理机构。建立“两周一会”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推进支流整治、界河清淤、底泥处置等重点工作,高效推动流域综合整治顺利完成。二是建立紧密型水质监测数据交换机制。深莞两市每天对接交换茅洲河干支流水质监测数据,对异常数据及时排查原因并上报。三是建立常态化深莞联合执法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对流域内的重点涉水污染源、垃圾处置场所、“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打击,强化协同作战,实现同频共振,削减污染负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是茅洲河水质达标的关键一年,深圳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穷尽一切办法,集中一切力量,携手东莞,实现茅洲河共和村断面2020年按期达标,我市计划全年投入约150亿元,重点抓好十个“全覆盖”。
一是正本清源小区全覆盖。加快完成流域内剩余500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对已完成改造的小区,按雨污分流标准严格验收、逐个移交、定期复查。同时,开展小区、城中村正本清源改造“回头看”行动,对存在空白区域的,不论是否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均必须立即开展整治,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是雨污分流管网全覆盖。加快新建管网验收移交,实现新建成管网污水收集率、移交运营率、联网通水率均达90%以上。开展管网提质增效行动,加快约600公里存量管网排查修复和管道清淤工作,完成“最后1米”管道接驳,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织网成片。
三是黑臭水体治理全覆盖。在流域内40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的基础上,对流域内排查出的304个小微黑臭水体同步开展整治,所有项目3月底前全面开工,9月底前全面完成,拉条挂帐,逐项销号,不折不扣完成2019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任务。
四是暗涵汊流整治全覆盖。茅洲河流域内暗涵汊流分布广,密度高,多采取总口截污模式,雨季溢流风险大。我市正在优化整治方案,因地制宜,采取暗涵复明、沿线截污、正本清源等多种措施,彻底整治暗涵汊流。
五是污水处理提标拓能全覆盖。加快公明一期、光明一期等5座水质净化厂工程提标,合计90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力争2019年6月前实现流域污水全部处理至地表水Ⅳ类及以上。利用箱涵、调蓄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富余能力,强化初期雨水收集处理。
六是“散乱污”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措施,边查边治、立查立改。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约6000个“散乱污”企业整治复查核查,做到整治无死角、结果不反弹。
七是面源污染防治全覆盖。流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两岸30米范围内无垃圾堆放点,规范垃圾中转站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全面实施化粪池、隔油池、垃圾池“三池”清理,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八是智慧流域管控体系全覆盖。按流域设置统一管理机构,对涉水设施进行统筹管理,优化污水收集处理调度,打造“厂-网-河-污”一体化管理体系。在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方面,探索水质净化厂按效计费模式,鼓励水质净化厂充分利用产能。在管网养护方面,重点提升区排水公司专业化运维能力,将污水收集率等作为其考核指标。在河道管养方面,利用河务通系统,将日常巡查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提高专业化水平。在污染源监管方面,加快推进科技监控设施全覆盖,建立工业污染源、工业区总排口、污水管网接驳点、水质净化厂进水口、入河排污口和河流断面“六级”监控体系,实现精准、及时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九是一级支流消灭劣Ⅴ类全覆盖。按照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1号令要求,全面加快茅洲河33条一级支流整治,其中深圳侧24条,每周监测水质数据,倒逼治污进展,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消灭劣Ⅴ类。
十是生态补水全覆盖。利用流域7座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小水库、湿地等实施常态化补水,科学设置补水点,测算补水量,切实发挥生态补水对水质改善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