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复强调禁止“一刀切”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通过机制改进消除基层环保执法者搞“一刀切”的动力。
11月15日,全国工商联、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
这次会议值得关注,尤其是会议名称中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而会议主题与生态环境部今年以来的工作重心是一致的,即强调环境执法禁止“一刀切”,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现场要求,环境执法一定要依法依规,没有法律标准依据,宁可不做。
考虑到会议的组织方之一是全国工商联,这次会议给全国民营企业吃“定心丸”的意味就显而易见了。“没有法律标准依据,宁可不做”,“针对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给出整改时间”,通过增进交流让民营企业对当前环境政策有准确的认知,消除抵触、畏惧心理,有利于企业恢复信心,也有利于环保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生态环境部已经多次为“一刀切”的执法方式画出红线,既是对过去某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纠偏,也是重新厘定环保工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态平衡关系。各方应该回到一个共识: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污染问题是在发展中出现的,也只能在发展中解决。“一刀切”的做法之所以错误,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共识。李干杰再次强调此一事宜,是对环保执法要回归法治的重申。
表面上看,“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能让环境数据迅速改善,但形式主义只有暂时的功效,应付检查与我们要的环保动作离题万里。而对微观经济的过度行政干预不仅打乱企业生产计划,更会严重挫伤企业家的信心。即便不考虑民生就业,单就环保而言,企业如果不能良性发展,也不可能有资金引进环保设备。
倒洗澡水不能连孩子一起倒掉,这是最朴素不过的常识。如果易位而处,谁也不愿意被“一刀切”。所以在反复强调禁止“一刀切”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通过机制改进消除基层环保执法者搞“一刀切”的动力。
其一是考核要科学化。比如本次会议提出,督促平时不作为的地方和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一刀切”问题。执法部门的监管重点要放在日常,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考核重点也要放在日常。
其二,让企业有底气、有办法抵制不合理的“一刀切”,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法治。企业和执法部门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双方分工不同但没有高下之分。企业违法排污要接受法律制裁,执法部门若不依法行事,企业也有说“不”的权利。说“不”的权利在理论层面一直存在,如何让权利进入现实,才是最重要的。执法者“没有法律依据,宁可不做”固然好,但企业更需要“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可以明确拒绝”。
对执法者而言,法无授权即不可为;对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守住这两条底线,即使个别执法者想搞“一刀切”也搞不动,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而一切环保工作也只有在法律框架之内,也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在治污中,执法者与企业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也可以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只有极个别恶意的非法排污者才需要遭受“铁腕”“重拳”的打击,而要避免误伤剩下的绝大多数企业。要给守法企业吃“定心丸”,更要用法治为它们打造抵御违规执法的“金钟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