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编制,体制机制改革再向纵深挺进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进,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记者了解到,中央和地方正在积极推动与生态文明相关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将全面升级。
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有力推进
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有力推进,成效显著。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4.9%;劣Ⅴ类断面比例3.4%;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4.4%、3.5%;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下降3.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1%。
今年一季度,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14.8%,12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加24个;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9.9%,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2%,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
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九项约束性指标,有七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已接近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预计2020年能够如期完成。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黄润秋表示,今年还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着重抓好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任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此外,今年还是碧水保卫战收官之年,据悉,到2020年底前我国要基本完成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和渤海主要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并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
未来五年环保攻坚目标正加紧制定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5月15日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规划将延续“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思路,主要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方面来设计目标,既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满足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和美好生活的期盼,也与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进行对接。同时,近几年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所以在规划中会针对臭氧的两项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设计减排目标。
除了大气污染防治外,我国还将推出一批与水有关的“十四五”规划,关注海洋、长江和重点流域等。
1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黄润秋在会上提出,要深入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确保目标任务落地可行。同日召开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还提出,要做好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黄润秋特别提出,编制相关规划要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试点,坚持“开门编规划”,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共同编规划的良好局面。据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介绍,目前廊坊、四平、哈尔滨、湖州、东营、济宁、广州、重庆璧山区、铜川、渭南等十个地市已经率先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此外还有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锦州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等四个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
生态环境部网站显示,不久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进展调度会。会议要求,试点城市要强化机遇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推动规划编制试点的工作机制,发挥好先行先试作用,力争5月底前提交试点主要成果。
地方着力提升百姓“生态获得感”
记者了解到,地方层面也在加速编制未来五年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划。
据各地生态环境厅官方消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会议提出力争6月底前编制完成规划初稿;广东省组织规划编制项目组成员,分赴沿海各市全面开展调研,目前已完成对深圳、东莞、湛江等三市的调研工作;此外,海南、吉林等省日前也都在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邀请公众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共同“献计”。
与国家级规划相比,多位相关人士透露,地区规划关注点更细,着重解决群众身边事,增强老百姓的“生态获得感”。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军表示,成都市的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将结合民众关注热点,深入开展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除了持续关注蓝天、碧水、净土,还要关注环境健康、绿色生活方式、固危废设施邻避效应、环境噪声等热点问题,包括“公园增加了多少、绿地增加了多少、绿道增加了多少”等实际问题。
除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外,一些地区近期也在加速推动污染防治项目落地。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立法协同项目,京津冀三地已于今年5月1日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据悉,条例同步实施后,京津冀将加强新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协同监管;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将成为京津冀三地联防联控联治的重点之一,工程机械、场内车辆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也将纳入监管范畴。
与此同时,中央也在推动对地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结果的验收工作。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将考核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省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