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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深圳市水务局正式公开发布《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水务发展围绕发展目标展开,也就是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要主动服务全市30多个重点发展片区,提升水务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过程规划与建设能力和管理能力,为2035年全面实现水务现代化树立典型。

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水质净化厂新改扩建工程。要开展一批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要完善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建立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制度。要全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加大各区水务设施运维机构建设,实现厂网河一体化运维,实现河湖长制久清。


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五水共治”推进水务各项工作,水环境治理成效特别显著,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市委、市政府把水环境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全面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消除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最明显的5个城市之一,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2.防洪排涝工程有序推进,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基本形成以水库、河道、滞洪区、海堤、泵站、水闸、管渠等设施为主体的防洪潮治涝工程体系,经受住了超强台风“天鸽”“山竹”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完成东部海堤一、二期工程建设,海堤总长达75公里。实施574公里河道整治,建成沙井排涝泵站等排涝骨干工程,雨水排涝泵站总数达133座。加强防洪排涝工程汛期运行调度,持续推进积水内涝点治理。成立专门水文机构,开展流域水文监测预警预报。

3.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着力推进“两江并举,多元互补”的原水供应体系,注重供水网络完善。开工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支线试验段已全线贯通。公明、清林径“两大水缸”先后建成,铜锣径、鹅颈等水库扩建工程完工,现有149座水库库容达到9.45亿立方米。完成149座水库划界和46个引调水工程划界摸底调查测量。完成水库水雨情监测设施建设,推进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

4.供水品质不断提升,节水工作成效显著。着力推进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等全过程改造提升与水质监管。新增供水规模50万立方米/日,供水规模达到711.4万立方米/日,新增深度处理能力37万立方米/日,完成417个原特区外社区管网改造工程和1736个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创建1149个优质饮用水小区。自来水水质合格率99.9%以上,盐田区率先实现全区直饮。积极推进节水城市和节水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8.17%,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2%,万元GDP水耗下降到7.32立方米,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位居前列。

5.水生态建设工作亮点突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强化水生态修复和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碧道工程建设,累计建成118公里,包括大沙河碧道、茅洲河碧道试点段在内的15个碧道试点工程全部建成。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28.3%,在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中名列第一。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制,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8%。

6.大力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水务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快,《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水务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拆除沿河违建134万平方米,处置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1069栋。深化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部水库由市、区两级水务局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所有河流全部落实河长。组建4家城市河流流域管理中心,6家排水公司相继成立。全面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20923个小区排水设施已由专业排水公司运营。水务行业数字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启动智慧水务一期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水务工程投资完成约1635亿元,规划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主要河流水质、内涝防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水土流失面积6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目标。

第二节 困难与挑战

市第七次党代会描绘了深圳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深圳“五大战略定位”,对水务工作提出了“超前布局城市生命线”“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城市风险防御能力”“推动治水从巩固治污成果转向全面提质”的目标和任务。深圳水务工作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迎接新的挑战。

1.水资源和供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未来水量存在缺口。预测2035年我市用水总量将达到30亿立方米,水量存在缺口3.7亿立方米;预测2035年深汕合作区用水总量将达到3.0亿立方米,水量存在缺口1.64亿立方米。应急保障能力不足。我市城市供水储备能力只有45天,暂无双水源保障的片区存在工程性缺水风险。供水服务不均衡。原特区外部分区域存在较多建设年代较早、工艺落后、保障率不高的小水厂,管网互联互通程度不足。

2.水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内涝治理受到多重因素叠加制约。近年来我市短历时强降雨强度显著增强,频率超过管网设计标准;城市开发建设破坏现状排水管网、影响和改变原有排水分区问题突出;下凹式绿地等源头滞蓄设施未能有效落实。水库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加强。我市大量小型水库、山塘标准低、隐患多,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亟需加快推进。深汕合作区防洪潮治涝能力有待提升。全市水情站网建设还不完善,水情测报能力有待加强。

3.水生态环境运行体系尚不完备。污水处理“双转变、双提升”压力较大。不规范排水行为尚未根本遏制;污水处理系统规模和安全性、韧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厂、站、池”等设施联动未成体系,雨季水质达标压力较大,持续提升河流水质难度更大。河湖生态系统比较脆弱。河道多为雨源型河流,旱季主要靠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河流生境不理想,生物多样性不足。

4.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智慧化、一体化的水务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效能亟待提升。水务全过程管理、全要素治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体系还不完善。河湖水域管理范围线内各种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活动涉及到多个管理主体和部门,水域生态空间管控亟待强化。绿色低碳、惜水爱水的生态文明新风尚有待形成;水文化建设滞后,水城融合发展工作需要加速推进。

二、发展目标

第一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总体目标:人水和谐 水城相融。韧性安全高品质供排水系统全面建立,节水典范城市全面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河湖水生态环境全面修复,建成蓝绿交融、生态宜居的城市水网,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现代化,构建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新格局。

第二节 二〇二五年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构建水源保障充足安全、供水服务均衡优质、节水典范城市基本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跻身国际先进行列、水灾害防御坚实稳固、河湖水体长制久清、水文化繁荣、水经济活跃、行业监管智慧一体化的全周期全要素治水体系,广泛形成绿色亲水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佳样板。

水源保障充足安全。水量保障充足,水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多源互补、互联互通、调配灵活的水源保障格局,实现双水源双安全、90天供水储备能力。

供水服务均衡优质。供水系统均衡稳定,供水品质健康优质,供水企业高效运行,自来水直饮全城覆盖,供水设施与服务实现同城同网同质。

节水典范城市基本建成。全社会节水意识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节水效率显著提高,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立方米以内,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推动1亿立方米以上的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灾害防御坚实稳固。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防洪排涝系统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强化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城市防洪、防潮能力达到200年一遇,内涝防治能力达到50年一遇。

河湖水体长制久清。坚持陆海统筹、流域一体,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修复,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秀水长清的目标基本实现。

水文化水经济繁荣活跃。滨水滨海区域实现“开放、绿色、融合”,全社会形成爱水惜水的生态文明新风尚,水务产业高速发展,水科技水平全面提升,树立“两山理论”实践的深圳典范。

行业监管智慧一体。实施水务行业监管机制创新,构建涉水事务一体化、水务基础设施数字化、行业监管与便民服务智慧化的现代化监管格局,树立智慧水务“深圳样板”。

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指 标 深 圳 深汕合作区 指标

属性

二〇二〇年

现 状 二〇二五年

目 标 二〇二〇年

现 状 二〇二五年

目 标

一、水资源

1.城市供水储备能力(天) 45 90 / / 预期性

2.再生水利用率(%) 72 80 / / 预期性

3.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7.32 ≤6 / / 约束性

4.供水管网漏损率(%) 8.17 ≤7 19.15 ≤10 约束性

5.自来水直饮覆盖区 盐田区 全市域 / / 预期性

二、水安全

6.城市防洪能力 100~200年一遇 ≥200年一遇 20年一遇 ≥50年一遇 预期性

7.城市防潮能力 20~200年一遇 ≥200年一遇 10~50年一遇 50~200年一遇 预期性

8.城市内涝防治能力 20年一遇 50年一遇 / 50年一遇 预期性

三、水环境

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

比例(%)(注1) 二〇二〇年现状66.7,二〇二五年目标80 约束性

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69.6 85 / 70 预期性

四、水生态

11.河湖生态岸线比例(%) 57.7 65 96 96 预期性

12.城市水面率(%)(注2) 4.7 >4.7 5.0 >5.0 预期性

13.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比(%) 28.3 60 / 60 预期性

14.建成碧道长度(公里) 118 940 2 60 约束性

五、水管理

15.河湖岸线有效管控比例(%) / 100 / 100 约束性

16.水务管理智慧化

(1)实现水务资产数字化全覆盖

(2)建设数字孪生流域

(3)建成水务预报、预警、预案、预演智慧管理体系

预期性

注:1.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2.城市水面率指城市范围内承载水功能的水域面积占城市国土总面积的比例。水域包括河道、水库、湖(湿地、滞洪区等)和小微水体四类。


三、 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深圳水务工作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紧紧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举措。

第一节 建成两江并举水源布局,水资源保障充足安全

按照量质并举、优化配置的思路,加快重大水源和输配水骨干工程建设,构建安全充足、调配灵活、集约高效的水资源保障格局。

1.保障水源充足优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积极开发利用东江、西江水资源,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汕合作区供水工程建设,新增境外引水能力8.47亿立方米/年。提高本地水资源利用率,实施深汕合作区北坑水库及其配套输水工程、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建成后新增本地水库供水量(深汕合作区供水)0.70亿立方米/年。着眼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水资源保障需求,开展新丰江水库引水工程前期研究。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和管控体系,开展地下水资源利用工作。规范农业用水管理,保障深汕合作区农用水。

2.构建双安全网络格局。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加快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境内配套工程体系建设,形成“一网互联、两江并举、三纵四横”与深汕合作区“一引三蓄”供水水源保障格局。实施罗田水库至铁岗水库输水隧洞工程、西丽水库至南山水厂原水工程、铁岗·长流陂支线供水工程(二期)等核心工程建设,保障西部片区供水安全。推进公明水库至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铁岗水库至南山水厂原水工程、沙湖水厂第二水源工程等双水源工程,配套开展供水水库蓄水及优化调度研究,实现东西江水源双向联通,水厂双水源保障,提高水源网络的抗风险能力。

3.探索都市型水源保护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用水,优质东江水和西江水作为生产与生活用水,本地水资源回归河道作为生态用水。探索将铁岗、石岩、西丽等饮用水源水库调整为“水缸”管理,实施沙湾河截排工程、长岭皮水库水质保障工程等水源水质保护工程,研究推进全市29座水源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采取土壤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库区清淤、入库支流治理等措施,保障水质安全与水资源高效利用。

第二节 打造全城直饮供水体系,供水服务均衡优质

把区域协调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优化供水设施布局、提升供水品质、提高运行效率,提供均衡优质供水服务,实现供水全城可直饮。

1.优化布局提升品质。优化水厂布局,解决局部区域供需矛盾。启动沙湾二水厂、南山水厂、五指耙水厂、猫仔岭水厂、罗田水厂、观澜茜坑水厂等25座水厂新扩建及提标工程,工程建成后新增水厂规模348万立方米/日,新增深度处理能力739万立方米/日,全市水厂总规模预期达到894万立方米/日。全面关停村级水厂,提高自来水的水质标准和稳定性。

2.增强供水稳定与韧性。加快推进梅林坳、大学城、燕罗、羌下、甘李等20余座加压泵站建设,提高下梅林片区、西丽大学城片区、燕罗片区、新湖片区与布吉北等局部片区供水安全保障。加快推进供水管网和区域间互联互通管道建设,新建区域间互联互通管道196公里,完善供水主干管271公里。持续开展居民小区“最后一公里”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完成约2900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约2000个小区优质饮用水入户,保障供水实现全城直饮。

3.提升用水系统智慧服务能力。完成115万户抄表到户,精准掌握和管理居民用户水量;推动非居民生活用水大户远传智能水表实现全覆盖。建立用水异常预警机制,加强末端漏损防控。加强供水管网分区计量信息化管理,建立覆盖源头至用户的供水感知系统,实施城市供水管网的水量水压水质监测、漏损监控。构建集传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供水运营管理系统,提升供水企业供水运营效率,提高供水服务满意度。构建数据全面共享、业务在线协同、重点用户管控的全市智慧用水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决策和管控。

第三节 建设节水典范城市,水资源利用集约高效

坚持节水优先,在城市生活、工业、农业领域重点开展管网漏损控制、非常规水源利用及智慧节水体系构建,推动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形成节水生产生活方式,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1.推动非常规水源推广利用。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淡化海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重点推广再生水利用,结合全市潜在大用户分布和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推动1亿立方米以上的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打造光明科学城、龙华九龙山数字城、坪山高新区等三大再生水利用示范区,实现再生水全面替代自来水用于市政绿化浇洒、道路冲洗和河道生态补水,形成三区域两行业再生水利用格局。完善再生水利用水价、运营机制和激励政策等体制机制,加强再生水利用风险及防控研究。加大开展雨水利用,以重点片区建设和城市更新为抓手,以市政设施建设为基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集蓄利用和下渗。着力推行海水利用,以技术储备和片区试点为主,在沿海电厂(含深汕合作区)、港区推行海水直接用于工业冷却、港口冲洗,开展海水淡化示范。

2.强化市政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加强市政管网管控与改造,加大管网维护与查漏力度与速度,完善用水异常、供水压力调控、管网渗漏反馈机制,滚动实施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工程,更新改造241公里。推动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居民小区独立分区计量(DMA)100%全覆盖,构建精细化管理监测平台和管网漏损管控体系。

3.提高末端用水户用水效率。推进全行业节水载体全覆盖,建成1000个节水载体。鼓励工业、服务业、公共机构开展节水标杆创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普及高效节水器具,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商业场所和居民小区公共用水点用水器具水效提升行动。开展减压限流专项行动,强化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公共用水点处水压监测监管,鼓励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对水压大于0.2MPa的用水点处加装减压设施。鼓励单位用户完善分项计量设施建设,推行分类分级用水计量,供水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商业、工业等场所实行夜间流量监控,及时提醒用户采取措施,全面降低用户端管网漏损率。

第四节 提升精细韧性应对能力,水灾害防御坚实稳固

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系统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内涝治理和防洪潮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

1.全面高标准实施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对全市177座水库和51座有坝山塘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立常态化、标准化的水库运行管护机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推进雨洪资源精细化管控与高效利用。

2.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升雨洪蓄滞能力,实施赤石河、明热河滞洪区等工程,新增滞洪区与雨水调蓄池等调蓄容积684万立方米。积极开展城市多功能调蓄空间研究,发挥调蓄空间雨洪蓄滞利用、水质净化和运动休闲等复合功能。结合城市更新与道路建设,推动城市雨水管网提标,完善分流制雨水管渠系统,按照3~10年标准实施雨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推进内涝积水点“一点一策”治理,着力解决雨水管网收集不畅问题,充分利用河道、道路、隧道、渠道等,构建多层次的涝水行泄通道。建设排涝河口泵站、铜鼓路泵站等13座排涝泵站,提升排涝能力;开展全市规模以上排涝泵站和水闸的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提标改造工作。开展深圳河湾、茅洲河流域和珠江口等高密度建成区深层排水隧道工程论证工作。建立城市建设对排水设施影响评估制度,减少因工程建设造成排水设施损坏引发内涝的现象。

3.建设高标准防潮体系。实施海洋新城、宝安中心区、机场等区段约23.5公里海堤新建和提标改造,推进东部沿海新大海堤、坝光海堤、东部海堤三期和四期工程等33.5公里海堤建设,防潮能力达到200年一遇。开展小漠渔港海堤、赤石河入海口海堤、红海湾中部海堤等33.5公里海堤建设,逐步提升深汕合作区防潮能力。

4.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以流域为单位,绘制洪涝风险图,为重要基础设施设防提供有力支撑。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为人员转移、抢险布防、交通管制等防汛决策提供技术支撑。预警信息发布实现精准、及时、全覆盖。加强抢险预演,建立反应迅速、协同有序的抢险救灾机制。完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建立第一时间响应机制。制定水务设施防汛度汛预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等。在全市河道、海堤等分散布置防汛抢险仓库和设施设备,提高极端天气下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调拨效率。加强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重要交通设施洪涝安全隐患排查,备齐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设置清晰的防汛应急逃生通道指示。

5.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洪、涝、潮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体制,建立“事前预警、应急响应、应急防御、人员转移、灾后处置”等全过程应急处置体系。建立极端天气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并开展实战演练,确保突发极端天气时可迅速反应、高效处置。完善以巨灾保险为龙头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

第五节 完善全要素水环境治理系统,河湖水体长制久清

坚持流域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推进水污染治理双转变双提升,加强水生态修复,维护河湖水体健康。

1.构建高效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重点建设笋岗-清水河、福永西、机场周边、大水坑、民治、南约、宝龙和深汕合作区的污水管网系统,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开展新一轮存量污水管网排查整改,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实施滨河、福田二期、固戍二期、福永二期、沙井三期等18座水质净化厂新改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规模225.8万立方米/日,全市水质净化厂总规模预期达到850.3万立方米/日。开展上洋、葵涌、水头、蛇口和布吉一期5座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前期论证,开展坂雪岗一期、横岗一期特许经营协议到期后新扩建论证,推进大望、洋涌、新城、龙华和西涌5座水质净化厂新扩建前期研究。实施西部新(扩)建水质净化厂出水总氮控制,加强入海排口监管,落实西部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推进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启动深汕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探索污泥能源回收技术,推进水质净化厂碳减排。逐步建立源头、过程与末端相结合的污染雨水控制体系。建成大沙河、大磡东等8座污染雨水调蓄池,新增调蓄规模约42万立方米。启动污染雨水快速处理设施试点建设。

2.系统推进水生态修复。开展公明、铁岗、长岭皮、清林径、铜锣径、松子坑6座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库区生态屏障。积极实施水库汇水区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增加碳汇,“十四五”期末,新增水源涵养林面积160公顷。开展河道生态化改造,大力推进河流型人工湿地和湿地公园建设,修复河流生态系统,提升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完善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建立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制度,实现多水源、常态化生态补水,非汛期生态流量月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加强城市水域管理,推进笔架山河等暗渠复明,结合“千园之城”建设,营造公园水景观,稳步提升城市水面率。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连片效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削减面源污染,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

3.完善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鼓励排水企业加强运维队伍建设。加大厂网河一体化运行维护、排水户监管和住宅小区排水管理力度,建立河湖管养长效机制。

第六节 推动水产城共治共融,水文化水经济繁荣活跃

充分挖掘水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积极推进水务设施融入城市,推动河、湖、近海等水域及水务工程设施成为深圳人的“休闲公园”“文化乐园”,实现滨水空间开放共享,促进水文化水经济发展。

1.高质量实施碧道工程。以确保秀水长清和河湖安澜为核心内容,高质量建成1000公里碧道,形成“一带二湾四脉八廊”的碧道空间结构,构建蓝绿交融的生态系统、水城共生的休闲系统、缤纷荟萃的文化系统。建设茅洲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深圳河北岸干流等河流型碧道;建设清林径水库、光明湖等湖库型碧道;建设贯通东西海岸的滨海碧道,修复海岸带生态系统,营造丰富的滨海公共空间,打造世界级绿色活力海岸带。

2.着力水利风景区建设,推进水务设施融入城市。打通水库与城市的空间联系,对具备条件的水库开展库周环境治理,开发运动休闲旅游功能,打造城市公园型水库和湖库型水利风景区。对有条件的暗渠实施复明改造,还原优质滨水空间。对水务设施探索实施复合功能设计,实施水务设施景观化生态化改造,对有条件的厂站设施进行入地改造。

3.开展水文化建设,提升城市软实力。充分利用自来水厂、水质净化厂内的公共空间建设科普展厅,建成东江水源工程展览馆、赤湾水文站展览馆等水情教育基地,改造提升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深圳市水情教育基地,大力推动水文化载体建设。推进水务设施标识标准化建设。做好传统水文化遗产的调查与保护工作。加强水文化传播,结合节水器具推广、清瓶行动、节水好家庭、以案促改等宣传活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周等节水宣传,推动节水、水土保持、供排水、防灾减灾等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打造一批水务宣传品牌。

4.推动水务产业更快发展。加大水务投资力度,拓宽水务投融资渠道,培育巨型水务企业。大力发展节水环保产业。发展水上运动、滨水旅游等涉水文旅产业,促进滨水产业发展。推进水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展水务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开发,举办具有影响力的水务大会、论坛、展会,逐步树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深圳水务品牌。

第七节 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智慧水务一网统管

实现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强化流域、行业、都市圈一体化管理和数字治理,推动水务一体化改革再出发。

1.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创新流域管理与河湖长制协同推进模式,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推动河湖长制立法,落实流域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广河湖长述职机制,加强对基层各级河湖长的督查和考核。完善流域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对接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推进流域与行政区域协同治水。增强水务系统执法监督,把生态环保执法、城管执法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平台,提高水政执法效能。

2.加强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强化涉水机构行政和业务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支持市、区两级环境水务资源融合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务项目建设运营。加快《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订与修订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水务设施建管标准体系与运维定额制度,健全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完善市、区各层级各板块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原水、污水、洪水调度的统筹力度,推进全域水资源精细管控与高效配置。加强水域空间和水岸线监管,全面建立河湖水系空间监控网络,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实现涉水空间涉水事务管理考核全覆盖。

3.加强水务行业数字治理工作。围绕水务资产数字化和业务场景数字化,全面推进水务信息化建设,形成“全要素归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共享、全场景应用”的高质量数据治理体系,实现水务资产数字化全覆盖,打造智慧水务行业标杆。完善感知监控体系建设,建成规模以上水务资产要素采集体系,实现资产要素全感知。深化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建设水务大数据中心,全面推进水务大数据的算据、算法、算力建设。强化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增强水务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加强GIS、BIM、IoT等技术融合应用,构建流域、水库三维空间模型和数据分析模型,重点打造数字流域。建成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的智慧水务管理体系,实现水务行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4.推动深圳都市圈水务协同治水。发挥深圳在深圳都市圈战略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水资源配置与水经济发展协同,推进涉水资源开发共享。牵头制定都市圈城市水安全保障、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标准。完善跨市项目用地、跨界河流治理共建共治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推进都市圈城市同步治水工作。

第八节 聚焦重点发展片区,打造现代水务治理范例

主动服务,聚焦重点发展片区,紧扣韧性安全、绿色生态、品质智慧、水城一体水务发展主题,分别制定治水策略,努力打造人水和谐、水城相融的水务现代化示范区。其中,光明科学城着力打造绿色低碳科学水城、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打造湾城一体高品质水系统、海洋新城则针对珠江口河口生境特点,打造水海城一体生态新城。

1.先行先试打造光明绿色低碳科学水城。推进光明科学城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在光明科学城启动区、大科学装置区和光明中心区等片区示范浅表流排水系统,实现彻底雨污分流与雨水资源利用。深化“三水分离”,完善初雨系统,推进初雨设施与市政停车场、滞蓄工程、公园绿地等设施用地的功能复合利用。新建科学公园中心湖体,扩大水域面积,发挥滞蓄及滨水景观功能。探索并推进上下村调蓄池、排涝泵站等水务设施综合体建设,为城市现代水务设施空间的集约高效利用做出示范。

2.打造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高品质水系统。坚持湾城一体策略,贯通基地中央绿廊,串联后海湾岸线、欢乐海岸湿地、华侨城湿地、大沙河生态廊道,打造世界级后海湾活力海岸线和城市绿色开放空间。构筑安全韧性的高标准洪(潮)涝系统,实施全区域直饮覆盖的高保障供水系统,率先建成节水示范区域,建设高效可控的雨污系统。高品质建造水务设施,深度融合智慧水务技术,积极推广水务领域创新示范应用,树立全要素治理全周期管理水务建设与运营典范。

3.支持海洋新城打造为水城海融合的生态新区。秉承离岛式填海理念,保持片区及周边水系水动力通畅,减少水闸、泵站等人工基础设施对生态的阻隔,构建向海而开的水网。遵循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创新供排水思路,打造近远期兼顾的安全高效污水系统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采用科学方式降低填海区沉降对管道运维带来的风险。兼顾红树林修复和淡水资源利用,探索构建和谐共生的咸、淡水生境。

四、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做好水务工程建设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落实水务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和管理要求。

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建设计划,多渠道筹集并落实水务建设所需资金。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并开展水务建设动态评价,做好中期评估与必要的调整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多种专业背景的高素质人才。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大水务建设和发展成就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水务、支持水务工作,共同绘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美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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