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邻广东的省份除广西外,还有福建、江西、湖南,为何非法转移案件频发于两广之间?
“市场驱动是最根本的。”一位参与广西固废专项督察的督察人员说,“广东的处置能力肯定是不足的,并且广东又不让建设回转窑这类低端的产业,所以只能转移到广西,并且对于具有资源性质的固废,广西这边是有市场需求的。”
此前,长三角也发生多起非法转移固废案件,与浙江、江苏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至安徽长江段不同的是,广东非法转移到广西的固废很多都还有再利用的价值。“性质不一样,说明广西本身有很大的需求市场。”前述督察人员补充说。
广西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打击力度不足也是固废处置黑市长期存在的诱因之一。6月份,澎湃新闻在广西走访时看到,土窑、小高炉这些本应淘汰的低端冶炼技术仍在火热生产中,散乱污企业为非法转移至此的危废提供了一个黑色市场,工人通过低端技术将危废中有价值的金属提炼出来,产生的废物再进一步非法处置。
贵港方面的一份汇报材料显示,涉“贵港6?13”案的贵港市春晨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供述,其从蒋某处购买约1098吨污泥作为次氧化锌生产原料,环保部门称,春晨矿业公司的次氧化锌项目本身就属于非法建设项目。
“事实上,此前也发生过广东非法转移至湖南的,但湖南打击力度很大,之前发生过几起案例都是按最高标准严惩重罚,谁敢再往那边运?并且湖南对资源性固废的需求市场也没有广西大。”上述督察人员说。
此外,广西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过程中经济合作密切,人员交往频繁,从以往官方披露的案件信息来看,有大量广西籍人员参与其中也是两广非法转移固废案件的一大特点。“有的人正好到广东送货,回广西的时候不能控制车(船)啊,他就通过‘货拉拉’网上接一笔单子,这时他可能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还有的案件是纯粹倾倒垃圾的,往往也是广西本地人参与其中,他们知道广西哪里有地方可以倾倒。”广东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
蒋某便是广西籍,他长期在广东寻找电镀污泥等危废来源,澎湃新闻从相关方面获悉,除“贵港6?13”案外,蒋某还涉及其他案件。目前贵港市公安部门正在查办。
底数不清、供需倒挂、价格垄断
“查源头!”一位参与广西固废专项督察的督察人员说,“贵港6?13”案件发生后,他赴现场查看并提出了要求。
然而,澎湃新闻调查发现,在对非法转移固废案件的打击上,虽然相关部门一直强调源头管理,但目前企业的产废量并没有准确的数字,这也为企业非法转移留了后路,使得案件发生后执法部门在追根溯源时造成了困难。
广东环协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乔立群在固废行业从业十余年,他说,按规定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必须申报固废转移处置计划,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危废的企业必须按照五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但处置成本高,企业在一开始申报的时候就尽可能少报或者按照自己最差的业务量申报,多余的部分就‘自己消化掉’”。
肖氏父子非法收集、转运的电镀污泥大多属于产废企业瞒报的部分,这些危废在“五联单”之外,形成了失控的“体外循环”。马勇华说,从以往查办的固废非法转移案件来看也多数属于这种情况。
广东省环保产业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广东,督察组对多家产废企业抽查发现,按照企业实际的生产能力和规模核算,这些企业的危废申报量普遍偏低。
“企业本应该产生那么多,但是申报的量很少,多出来的部分去哪里了呢?”上述负责人说,由于底数不清,政府部门往往以企业的申报量配置处理能力。以广东为例,危废的实际产生量远远大于官方统计的数据。“按照广东环保厅‘十三五’规划的处置能力,企业实际上仅用了两年差不多已把指标用完了。”
具有资质的处废企业总量不足,多出来的危废没有合法出路,这位负责人表示,“以往企业只能铤而走险私下处置,现在抓的严了又不敢私下转移,企业找不到出路”。
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但由于各地在工业发展中危废处置能力配置不足,供需倒挂,处置价格过高,产废企业更倾向于私下处置。
肖氏父子这类非法中介便成为危废“体外循环”的帮凶,他们从产废企业收购危废再卖给有需求的企业,对于电镀污泥这类有利用价值的资源性危废中介可以有两笔黑色收入:产废企业卖给他们要交一笔处置费,他们卖给下游企业可再获得一笔收入。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带有一点垄断性,目前处置的价格偏高,所以很多产废单位就觉得,我产生量少报一点,偷倒一点,我就省下不少钱。”马勇华说。
固废污染防治法今年将审议修订
广东,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GDP总量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其固废特别是危废转移各环节上反映出的问题是我国固废行业的一个缩影。
7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草案将于12月进行初次审议。
多位受访者表示,应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修的契机加强固废转移各环节的监管力度,重要的是源头上摸清底数、延伸产废单位的责任,过程中加大信息公开,末端加强环保与公安、司法联动对违法者严惩重罚,以培育良性的固废交易市场。
马勇华建议,应借此次修法,明确在查办涉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上,理清监管环节各部门职责,尤其要对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提出明确要求。此外,政府做好市场化服务,培育良好的处置市场,增加政府兜底功能,让企业产生的危废以合理的处置价格找到合理的出路,同时企业要如实申报,如果不如实申报加大处罚力度,这些问题自然就理顺了。
在广东省环保厅的支持下,广东省正试点建立危废交易平台,乔立群作为这一平台的负责人,他希望通过产废企业、处废企业的网上交易,使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合理竞价。他说,地方政府在对一个地区的危废产生数量底数摸清以后,有经济价值的,热门的危废种类可以鼓励市场投资,鼓励民间或国有企业参与处理处置。对于有剧毒的、技术上要求较高的或者量非常少的危废种类,政府应该兜底。
乔立群建议加强源头监管,摸清底数,其中对危废申报所填报的危废种类和数量要进行核算、核实、核准是关键。
不过,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简称固管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要核准产生量是非常困难的事,环保部门在执法上没有精力和能力做审核的事情,也没有税务、审计那样的第三方审计制度,并且从客观上也对产废量的核算也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因此,他认为更重要的是落实企业如实申报的责任,让企业不敢谎报。
“想靠环保部门家家去核准,目前的能力不现实,应当是建立抽查制度,一旦抽查发现有不实的,要严惩重罚,比如全额征收环境税,按吨计罚数倍的行政罚款,实行信用联合惩戒,罚得企业不敢不如实报才行。”这位负责人说。
底数不清,转移、交易等过程中的不公开、不透明也是多家环保组织在危废领域关注的焦点,他们指出,危废领域的信息公开较差。
“无论是环保部门还是产废公司都以各种理由不予公开。”广州绿网工作人员张元向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省市环保部门提交危废领域的信息公开申请后表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长期致力于环境信息公开,他建议,对危废的管理应借鉴国际上的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即PRTR(Pollution Release and Transfer Registry)制度,通过让涉及有害物质的排放和转移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其排放和转移数据,进而形成可以由社会监督的闭环系统,实现有效控制和减排。
马军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修提供了一个契机,应在危废的管理环节建立清晰的企业排放转移披露要求,推进建立中国版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实现对危险废物有效的全流程监管监督。“只要企业把自己产生危废的种类、数量、如何处理的,这些基本信息公开了,各方的力量就会去监督它,这是很有效的监督手段。”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在9月4日广东省环保厅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环保厅固废与重金属管理处处长吕凤林透露,《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递交省人大审议,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吕凤林表示,广东目前有530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表面看处理量大于产废量,实际上出现区域性布局和种类不合理的问题。“广东危险废物有些种类没有处置能力,没有处置能力必须依法转移外省处理,比如说含汞废物、拆借废旧家电、产生的玻璃;有些种类的处理能力严重偏高了,比如废水废油的处理,实际上负荷率不到15%,而有些种类的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如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
吕凤林还介绍,为打击固废跨省非法转移的行为,广东环保厅将会同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商务、卫生、法制和海事等部门,联合制定多部门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完善执法监督链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