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深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中央、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共向深圳市交办526宗案件,目前已办结523宗,剩下3宗已制定了整治建设方案,工程预计于10月底完工。
一、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一是制定《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推进十大工程125项具体任务。全市74个街道实现“一街一站”监测全覆盖,市民可实时查看各街道PM2.5数据和排名情况。二是实施老旧车淘汰补贴政策,2018年以来累计淘汰老旧车6.16万辆。三是全力推进出租车100%纯电动化,目前已累计推广电动出租车19105辆。四是开展船舶污染治理,推进岸电设施建设,盐田港岸电覆盖泊位数量提高到25个,居全国第一。五是严格落实工地扬尘“七个100%”目标,组织开展4轮工地扬尘大督察,检查工地3714项次,全面完成全市1465家规模以上工地扬尘整治。六是严格控制电厂污染排放,妈湾电厂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18%。划定高污染禁燃区,今年累计淘汰污染锅炉70台。此外,深圳市还对233家省控重点VOC监管企业“一企一策”开展了综合整治核查评估工作。据统计,深圳市大气质量稳居全国前十位,是GDP前20城市中唯一达标城市。
二、积极助力治水提质攻坚。当好治水“发动机”,积极统筹落实水污染防治考核任务,编制印发五大流域达标方案,建立科学的水质监测通报排名机制和反应迅速的异常水质排查整治机制。结合治水提质下沉督办协调工作,对7个国考省考断面、135条黑臭水体、四大流域片区河流水质及32座污水处理厂“双提升”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加强土壤环境管理。落实深圳“土四十条”,以农用地、饮用水源地、已收回建设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启动第一次全市范围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目前,基本完成基本农田、普通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现正汇总分析检测。同时,创新实施风险管控,将土壤质量调查评估纳入土地流转监管要求;结合一级保护区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要求土地移交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西丽水库、深圳水库准备移交地块均已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四、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加快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水平明显提高,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指标达到并部分优于欧盟标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对全市33家重点废物处置单位和17家印染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固废企业“三个一”专项工作,共走访谈话1785家固废企业,组织2642家固废企业签署了承诺书;组织人居环境、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基本遏制了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行为。
五、实施最严格的污染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执行流域限批政策,对于污水未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区域,除重大项目和环保项目外,禁止批准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开展“利剑二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环保信访投诉工作等具体措施。
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健全环保信用管理、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市场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创设违法企业道歉承诺,开展查管分离、点菜式执法,环境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