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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讯 2018年6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就广州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滔公司)长期非法转移倾倒污泥,甚至涉嫌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其母公司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


  长期非法转移倾倒污泥


  海滔公司是广州市生活污泥主要处置企业,位于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属于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新滔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采用深度脱水和好氧发酵工艺将生活污泥综合处置为有机营养土,用于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和园艺等。2015年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2018年以来,群众多次举报海滔公司非法倾倒污泥以及当地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等问题。为此,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就群众举报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并针对查实问题,于2018年5月公开约谈广州市政府,并移交问题案卷,要求地方依纪依法实施问责,同时要求切实压实责任,加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行为。此后,广州市政府责成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海滔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6月“回头看”进驻广东后,督察组将此案件作为重点进行督办,切实督促地方查明问题,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突出。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海滔公司接收约78.6万吨污泥,擅自减少无害化处置工序,将其中约30万吨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泥简易处理后,连同增城区永和河清淤工程中回收的4万吨压滤脱水污泥,除案发后库存约3万吨外,其余污泥均被非法倾倒、填埋至广东多个地市。现已查明,其中约6.8万吨污泥以每吨50至85元不等价格,被分批非法运至增城区一些建筑工地和南沙区,以及东莞、中山市相关陆地、水域进行倾倒、填埋,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其他污泥去向仍正进一步追查中。


  骗取巨额污泥处置费。海滔公司为骗取污泥处置费用,在明知企业实际处置能力仅为10万吨/年的情况下,仍超量接受污泥。此外,为降低处置成本,该公司擅自减少无害化处置工序,从而骗取处置费7800余万元。2016年以来,海滔公司还与增城区新塘、中新、石滩、荔城、永和以及龙门县西林6家污水处理厂合谋,通过提供虚假的污泥处置数据,包括过磅单、GIS固废系统虚假数据等,骗取地方财政补贴3700余万元。


  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海滔公司及其上级公司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广州市公安机关在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新塘办事处搜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伪造龙门县人民政府、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龙门县环境保护局、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国家机关印章,同时还发现涉嫌伪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核算事项证明章和其他10多家单位印章。


  广州市水务、环保等部门对问题调查核实不够,处置监管不力


  广州市水务、环保等部门对全市重点污泥处置单位日常运行及污泥处置监管不力,对群众投诉问题调查核实不够,未经深入核实即认定群众举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广州市增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海滔公司非法倾倒污泥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深入调查和及时查处,导致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地方公安机关前期侦查不力,直至“回头看”督察进驻后,才抽调精兵强将,对该案进行深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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