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东莞市环保局继续重拳出击,开展“利剑三号”专项执法行动,组织环境监察分局各大队、监测中心站、各环保分局以及第三方力量共100多人,分19个单元对茶山镇京山第三工业区、粟边工业区以及上元渠区域3个区域同步开展清查工作。
2018年11月6日,本次行动共出动19个清查小组共100个检查人员,对樟村(家乐福)断面茶山镇京山第三工业区、上元渠区域、粟边工业区等3个区域开展地毯式清查,共清查污染源164个,其中涉水污染源32个,涉气污染源78个。发现涉嫌存在环境问题的污染源共126个,占总数76.8%。
执法现场发现部分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如企业废水直排5家,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其中2家,并对其他违法企业全面取证进一步处理。
其中,位于茶山镇京山村第三工业区的东莞市盟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相关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另外,监测工作人员现场对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送检,市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对该公司进行下一步处理。据了解,该公司已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样地,另一组执法人员到位于茶山镇京山村第三工业区的东莞市钜上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完成环保验收。根据环保批复显示,该公司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要求其将产生的清洗废水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但是该公司未与有资质单位签订零散废水合同,且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增加清洗除油工序和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浸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从侧旁的雨水渠排出厂外。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该公司已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市环保局将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执法人员在位于茶山镇粟边村圆山路的东莞市腾扩发制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进行假发生产,设有洗发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未配套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产生过程中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排入厂外下水道。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相关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
该公司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的规定,依法将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已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市环保局将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此外,东莞市盛新地毯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胶水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排下水道,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监测工作人员取样送检,市环保局将结合监测结果,依法从重处罚。
东莞市美瑞帝斯灯饰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已投入生产,设有抛光、喷油、清洗等工序,生产废水及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已现场取证,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