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势推进50条黑臭河涌截污和“四洗”行动,严厉打击黑臭河涌两侧违建行为,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已实现三级河长湖长全覆盖;全区50条黑臭河涌截污工程基本完工;开展“干涌洗河”27条,清理淤泥和垃圾超过8000吨;全区拆除黑臭河涌6米范围内建(构)筑物2838宗36.61万平方米,50条黑臭河涌实现两岸贯通。
实现三级河长湖长全覆盖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将黑臭水体治理列为全区工作中心之一。全面推行河长制,由区委书记任总河长,区委、区政府领导任区级河长,共设置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389名,实现三级河长湖长全覆盖。2018年以来,区级河长共巡河1187次,平均每人巡河超40次;镇街级河长共巡河14566次,平均每人巡河超93次;村居级河长共巡河72210次,平均每人巡河超355次。三级河长共发现、上报河湖问题4671宗。建立了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区、镇街两级治水办,出台关于加强排水管理和规范河涌管理等一批文件,进一步理顺了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监管体制和人员经费保障等。
强势推进50条黑臭河涌截污
我区强势推进50条黑臭河涌截污,全区50条黑臭河涌截污工程基本完工。39条纳入住建部监管平台的河涌,现已全部通过预评估。加快推进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前锋、钟村污水厂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70.6万吨/日,建成污水管网长度804公里。加快实施南村、大石、洛溪岛、化龙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加快提升全区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全面完成全区76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任务的基础上,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查缺补漏工作,保障农村地区污水收集效率。
强势推进“四洗”行动
我区强势推进“四洗”行动,重点持续打击“散乱污”污染源查控。全区出动人员154261人次,摸查建筑物22.3万栋,摸查疑似污染源4.5万个,实际涉嫌“五违散乱污”企业污染源9862个,清除污染源9796个。50条黑臭河涌治理工程前期摸查的1773个排水口全部完成整治,全区47413个检查井已全部完成核查工作。对50条黑臭河涌开展“洗河”工作,其中开展“干涌洗河”27条,清理淤泥和垃圾超过8000吨。
严厉打击黑臭河涌两侧违建行为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严厉打击黑臭河涌两侧违建行为,坚决拆除“散乱污”企业“根据地”。全区拆除黑臭河涌6米范围内建(构)筑物2838宗36.61万平方米(其中,非住宅类拆除1598宗31.47万平方米,住宅类拆除1240宗5.14万平方米),50条黑臭河涌实现两岸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