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指导意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宏观与微观推动并重。《指导意见》既重视解决环保产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市场需求不旺盛、市场环境不规范等宏观制约因素,又注重解决环保企业发展存在的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融资难、成本高等微观问题,让环保企业切实受益。
二是规范发展与持续发展并重。目前出台的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多侧重于推进和引导环保产业规范发展,对环保产业如何实现持续发展考虑较少。《指导意见》从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拓宽回报渠道两个层面入手,通过模式创新减少对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的过度依赖,扩大环保产业市场,实现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的持续发展模式。
三是促进高质量发展与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支撑并重。《指导意见》一方面通过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充分释放环保产业需求,着力将其打造为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另一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强化建设与运营统筹,实施按效付费机制,提升环境服务效果,加强对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支撑作用强、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的技术与服务支撑。
《指导意见》发展环保产业的主要措施
《指导意见》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目标,以推动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核心,重点从引导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升级发展、规范发展、高效发展和持续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一是以催生和释放环保产业现实需求为重点,推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制修订行业水、大气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催生潜在环保产业需求。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纪依法精准问责,落实企业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环保产业潜在市场向现实市场转变。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为重点,推进重大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建立健全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地方政府资金投入,释放环保产业有效现实需求。
二是以强化技术创新与服务效果倒逼为重点,推动环保产业升级发展。加强生态环保技术创新,建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技术成果转化,提高环保产业技术水平。强化建设与运营统筹,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实施按效付费机制,将环境治理高压态势传导到环保企业的同时,倒逼环境服务水平提升,促进环保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
三是以引导合理收益与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为重点,强化环保产业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依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对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基准收益率进行研究和发布,引导行业合理收益水平。开展环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强化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以及不达标排放设施的设备提供商、运营维护单位等信息公开,引导市场合理选择环保企业。完善生态环境项目技术评标方法,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促进环保产业规范发展。
四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重点,推动环保产业高效发展。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健全环境经济政策,有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环保产业高效发展。目前各项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均已明确,推动落实是确保各项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指导意见》在与上述政策文件充分衔接的基础上,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配合推进或落实的相关工作,激发环保产业发展的活力。加快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与融资质押担保模式创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价格财税政策。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环保“领跑者”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推动行业环境经济政策创新。
五是以模式创新提升环保产业自身的造血功能为重点,推动环保产业持续发展。通过规范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拓宽投资回报渠道,减少对政府和企业资金投入的依赖,以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实现环保产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