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多年来着力探索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环境治理模式创新,为我国其他地区探索绿色发展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先行示范经验。当前,广东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型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协调不平衡态势尚未根本转变,要将绿色发展作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组成,努力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绿色发展新局面。
当前,广东面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协调不平衡的困局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平衡态势尚未扭转,资源环境约束仍然突出;二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粗放式发展惯性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三是经济结构调整尚不充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尚未真正形成;四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不匹配,绿色发展保障不足。破解困局,开创广东绿色发展新局面,对策建议如下:
一、推动差异化发展,加快构建协调绿色发展格局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匹配主体功能的环境准入、总量控制、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政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突出差别化管控要求,形成“一核一带一区”空间格局,珠三角坚持优化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力争率先对标世界级城市群;沿海重点开发区域坚持发展中保护,引导产城集约发展;粤北生态保护区坚持生态优先,构筑生态功能坚实屏障。
推动构建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格局。珠三角携手港澳共建大湾区,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深化区域协作,增强珠三角对外围辐射带动,落实生态补偿制度,科学推进产业绿色共建,严防污染转移,加快打通基建瓶颈,合理布局产城空间,助力粤东粤西粤北绿色崛起。
强化产业转型的主导作用。加强技术和政策创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移动。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提升绿色金融等服务业发展水平。统筹区域产业链布局与分工协作,提高整体资源能源效率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强化能耗总量效率双控,提升低碳发展水平
加强能耗总量效率目标管理。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总量效率双控,分区域、领域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健全目标责任奖惩机制,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排,深入推进重点产业能效赶超计划。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比例。严控新增煤电,加快淘汰高耗低效机组,强化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调整能源的比价关系,形成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的价格优势。全面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燃料等领域的高效科学利用。
大力发展低碳产业。依托低碳试点发挥碳减排和污染减排协同机制。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城市基础设施。推广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开展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可再生能源等综合交易试点,完善低碳金融制度。
三、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着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
强化资源总量效率管控。节约集约用水、用地、用材,力争总量效率“双控”走在全国前列。以总量约束资源消耗规模和边界,以效率倒逼产业技术改造升级,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用地加强减量管理;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循环发展规划,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强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建立循环式产业组合,打通资源循环代谢瓶颈,构建生产生活系统循环体系,壮大循环产业体系,不断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效率和循环发展水平。
加强固废管理与综合利用。城市群加快普及垃圾分类回收,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推广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
四、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支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完善考评体系。健全完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施行最严格的量化刚性考核,突出生态环保实绩的导向作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资源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要符合绿色发展要求。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坚持“保护者得益、改善者得益”,健全下游对上游、开发地对保护地的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建设。
抓好关键制度建设。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多主体、多渠道、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加大对绿色发展扶持力度,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建立绿色产品及其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全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