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2016年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我省相继印发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度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与国家签署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完成省人大一审,建立了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即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存在困难挑战,但必须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到2020年,基本摸清土壤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两年来,虽然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为实现这个目标,也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方面是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尚不健全,有关技术难点尚未突破。另一方面是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不足。土壤污染防治已与大气、水污染防治同等重要,但相应能力建设明显滞后。
为了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未来三年,我们要按照摸家底、防风险、强监管、提能力这几个原则来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要求,围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如期、保质完成详查工作任务。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实现全省土壤环境状况一张图,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两个清单、土壤详查样品全覆盖入库保存的样品库和全省土壤调查集成的数据库(两个库),努力打造出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防治的一支铁军。
二是继续强化污染源头预防。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在韶关重点区域推行特别排放限值;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每年实行动态更新;到2020年,完成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三是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2020年底前建立我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制定实施分类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的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7%。
四是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我们要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中,落实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为住宅等敏感用地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的监管,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是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全省三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督促各地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深入推进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力争到2020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六是加强土壤环境能力建设。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配合做好《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订工作。2018年底,制定印发4项省级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规范。推进国控、省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希望形成强有力的土壤环保队伍。